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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21 11:05:26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各协会

优化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促进工程建设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重点突出,统筹谋划。遵循《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为突破口,重点围绕绿色生态、城市建设管理、居住建筑、村镇建设、质量安全等方面,分年度统筹谋划标准制修定工作,制定满足地方特色且需要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的区(省)级地方标准。

(二)技术成熟,广泛征求。制定项目应基于成熟技术或科研成果通过工程实践检验的技术总结提炼而成,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经过鉴定和实际应用。承担单位要广泛听取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技术机构等各方意见和建议,对拟制修定地方标准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评估和论证。

(三)实力雄厚,保质保量。项目主编单位不得超过2家、参编单位不得超过5家。项目第一主编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申报项目所进行的研究与应用处于区内先进水平;能组织协调其他编制单位组建经验丰富、专业配套、分工明确的编制组能保证编制组正常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制修订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修订项目原则上由原主编单位申报。

(四)遵守法规,公开透明。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等地方标准的形式,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申报内容

项目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第一主编单位负责填写《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修)订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2)《自筹资金承诺书》(附件3),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主编单位都须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

202231前报送申报材料。

四、其它事项

(一)申报材料报送至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节能和设计标准定额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kjjn2020@163.com

(二)项目申报模板(附件材料)可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http://zjt.xizang.gov.cn信息公开-常用下载中下载。

附件:1.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修)订项目建议书

2.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修)订项目经费预算表

3.自筹资金承诺书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120

(联系人:次仁吉保,联系电话:0891-682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