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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开展2020年城镇棚户区和公租房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11 19:10:45



藏建住保〔2019130



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做好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精神,现就开展好明年城棚和公租房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各地市和各相关单位要抓紧开展2020年城棚和公租房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具体项目附后),确定项目建设法人,落实责任,尽快完成项目各项前置审批程序。要严格落实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争取20203月底前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初设及概算批复、招投标等工作,确保明年气候符合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尽早开工建设。购买商品房作为公租房的,明年上半年要完成方案制定、审批等工作,明年10月底前完成协议签订、房屋交易手续等工作。

二、积极筹措建设资金。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按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配套基础设施补助;公租房工程主体和配套基础设施补助标准按照不低于2018年标准测算补助资金。具体补助标准以实际下达为准。各地市和相关单位要创新建设投融资模式,通过各级政府投资建设,或者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国有企业组建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公司融资建设等多种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建设保障性住房。地市、县(区)和相关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明确资金配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政策,严禁大拆大建,严禁政府违规举债。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程序和拨款手续,及时拨付工程款,防止资金长期滞留账上。

三、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各地市和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备案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项目选址要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较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配套设施建设,确保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优化公租房户型设计,合理搭配户型,满足不同住户需求。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及时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及时进行调度;要避免发生项目变更情况;要确保纳入计划项目在2020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完成基本建成量和计划投资额度

四、按时报送项目信息。各地市和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统计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月报制度,密切跟踪计划执行情况,加大信息报送、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按照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建设进度报表。棚改项目业主及项目管理单位要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前和改造后及改造过程有关文字、图片和影像等资料收集建档工作,为项目检查验收提供基础资料。


附件:1.西藏自治区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表(分地市下发)

2.西藏自治区2020年公租房建设计划表(分地市下发)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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