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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迈入“互联网”快车道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04 17:06:39


今年以来,西藏住房城乡建设厅把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作为检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成效的重要方面,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和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区党委政府“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和“把方便便利让给群众、把困难麻烦留给政府”的指示要求落到实处的有效举措,积极引入网络信息技术,加快开发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122日,西藏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西藏住房公积金APP和西藏住房公积金网厅同步上线并为缴存职工开通网上业务办理,实现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不跑腿申报、不见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网上申请、“见一次”审批,标志着西藏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进入“互联网”快车道,服务的效能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也交出了一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优异答卷。

西藏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包括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和网厅三个方面。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主要面向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服务;网厅面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查询、提取和贷款全部住房公积金服务。自20191012日综合服务平台上线测试以来,目前西藏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人员已超13万人,访问量超155万人次,通过综合服务平台三个渠道办理的业务量已近1000笔,涉及公积金提取业务934笔、提取资金4479万元,涉及贷款业务10笔。2019122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为缴存职工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的通知》后,微信公众号关注人员每天保持近1万人的增幅,单日访问量超2.5万人次。

西藏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上线后,对于提取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还款本息这类高频事项,以及离职、离退休、辞职辞退和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业务,可实现“零材料”申报、不见面办理;对于其他类型的提取,可按照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后,实现不见面办理。对于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采取CA认证的方式实现网上缴存,经办人员不用再到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涉及需现场采集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相关信息,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法规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了申请和办理流程,由申请人通过网厅提交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初审合格后向申请人预约进行面签,复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由委托银行将相关借款合同邮寄借款人,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见一次”办理。通过这一便民举措,可有效节省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的办理时间、办事成本。

为确保信息安全,西藏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采取了实名认证。其中:缴存职工登录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须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并进行面部识别和留存面部、声音影像;缴存职工须在实名注册后,通过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预留的手机号进行验证比对,凭身份证和手机验证码登录网厅;缴存单位登录网厅办理业务须进行CA认证。在整个系统开发、设计、运行过程中,我们引入了区块链等技术,对缴存单位、缴存职工通过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登录、查询等任何操作,都详细在系统中进行记录,并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点对点的查询服务。住房公积金涉及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信息,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的有关规范和业务标准,无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授权,一律不向第三方开放,切实维护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

目前,全区共有3700多个单位提交上线申请,上线单位及其缴存职工已可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为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便捷办理,124日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培训,向缴存单位业务办理人员讲解综合服务平台的使用方法、业务流程,并要求各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既要自己能用会用西藏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还要将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的消息、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二维码、网厅地址等向本单位缴存职工分享,引导缴存职工积极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切实让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不跑腿、更便捷,让大家把更多的时间用于推进事业进步、服务企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同时,各住房公积金中心还通过加大宣传、主动电话沟通等方式,积极引导目前未接入但符合接入条件的单位尽快开通网上业务,方便缴存职工。

为提升服务效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已提前对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全区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分流,还要求全区住房公积金系统业务办理人员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思路,切实适应信息化对行政服务提出的新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快的节奏、更好的服务,扎实做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工作,努力提升网上申请业务办结率,切实让住房公积金更好地服务于缴存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