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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做到“五个到位”切实确保住建领域汛期安全生产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04 12:43:54

为贯彻落实《关于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城电〔2017〕59号)、《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城电〔2017〕6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过程防范应对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汛期城市防汛排涝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住建部门必须做到“五个到位”,切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市政管网等进行监测巡查,发现隐患立即解决问题,切实做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灾减灾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施工安全的保障措施到位。当前我区正处在建筑施工高峰期,随着雨季的到来,区内建设工程施工条件更加复杂,因降雨等自然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大幅增加。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安委会,协调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部门,立即组织力量,结合全区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排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对施工现场周边自然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施工现场要提前进行有效防范,对工棚宿舍要制定预警机制、人员撤退方案或进行搬迁;要重点关注强降雨过程对深基坑、管(沟)槽和起重吊装、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把预防深基坑坍塌、建筑边坡垮塌、围墙倒塌、脚手架垮塌、起重设备垮塌和雷击伤害作为监控重点,如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撤离人员并停止作业。

三是城市运行安全的保障到位。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状况的检查,强化城市排水防涝措施,加强城市易涝点的监控和整治,对重点部位逐一制定排涝和应急专项预案,并建立巡查台账;在城市低洼区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按照网格化管理落实应急抢险救援人员,视需求配备移动排涝设备,提升应急能力;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全面疏通排水管网,强化窨井盖等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污水处理、供水、供气等设施的安全巡查,加强供水水质和燃气安全的监测;加强对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安全检查和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人员安全;全面排查城镇、乡村周边自然灾害隐患,并制定预警等机制。

四是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到位。要求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老旧房屋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对老旧房屋进行安全排查,重点排查棚户区,城市低洼地段和临河、湖地段的老旧房屋安全情况,督促老旧房屋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农牧区住房要重点排查群众聚居点和宅基选址安全情况,排查农房结构安全;如遇住房险情,第一时间撤离所有人员至安全区域。

五是应急值守到位。要求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当地安委会的领导下,积极与建设施工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气象、国土等相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在安委会的统一安排下形成横向预警信息和风险监控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汛期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和处置。